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单位需办理数字证书并开通网上办事功能才能在网上进行单位业务操作。数字证书办理需提交的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2、《营业执照》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条件:已设立 展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单位需办理数字证书并开通网上办事功能才能在网上进行单位业务操作。数字证书办理需提交的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2、《营业执照》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条件: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已申领数字证书介质的缴存单位可申请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办理材料:1.数字证书介质(办理流程详见《网上办事大厅数字证书办理指引》);2.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申请表》一式一份;3.加盖单位公章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服务协议》一式两份(数字证书受理窗口领取);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注:一个数字证书介质仅限一名单位经办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下载链接: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服务协议》须到数字证书受理窗口领取。 数字证书受理网点如下: 天河管理部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楼(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 海珠管理部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2号(业务受理时间:周二) 越秀管理部 广州市豪贤路193号9楼(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 南沙管理部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22号39单元(金莎广场二楼)(业务受理时间:周四) 从化办事处 从化市街口镇河滨南路(业务受理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 萝岗管理部 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北香雪二路2号4楼(业务受理时间:周五) 增城办事处 增城市荔城街荔园路1号(业务受理时间:周三) 荔湾管理部 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1024号(金禧大厦2层)(业务受理时间:周一、周五) 花都办事处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1号信合大厦南座6楼(业务受理时间:周一) 黄埔管理部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02号黄埔花园裙楼2楼(业务受理时间:周四) 番禺办事处 广州市番禺区德兴路37、39号(业务受理时间:周二) 白云管理部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楼(业务受理时间:周三) 增城办事处新塘分理处 增城市新塘镇汇美新村公园街10号二楼(业务受理时间:周五) 注:数字证书的收费情况是每年200元,初次办理需要在现场交钱,若需要刷卡,请到天河.越秀.海珠三个管理部办理。 二、尚未开通网上办事功能的,需到前台办理相应业务。 增员: 请先与员工核实其之前是否已有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若已有则办理本地转移业务,将住房公积金账号转至单位后再办理启封正常汇缴。若未有,则为职工设立个人账号。 该业务具体如下: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或单位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开设个人账户。 经办网点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住房公积金?年?月汇缴、变更表》一式一份,人数较多的则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无需再填写《住房公积金?年?月汇缴、变更表》; 2.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另请留意,从2015年9月1日起,受理住房公积金封存、启封和本地转移三项业务的前台经办网点将逐步减少(其它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受理网点暂不变更)。《关于落实省、市网办业务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链接如下: 若涉及其他业务可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 ? 汇缴业务如下: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先提供《住房公积金? 年? 月汇缴、变更表》完成职工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变更后,再进行汇缴,确保实际汇缴金额与系统记录金额一致。 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一份; ②付款票据(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等;其中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备案章),选择委托扣款的单位不需提供付款票据。 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