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在职职工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个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单位如果没有主动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可以补缴吗?谢谢!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容链接如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 展开
2016-05-11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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