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职工以按揭购房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1、从2013年8月1日起,职工首次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暂以购房本金核定,不计算贷款利息,即系统中贷款本金按贷款合同贷款本金录入,贷款利息暂录入为0。待职工提完购房本金后,再申请提取贷款还款利息。利息可半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需提供原 展开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职工以按揭购房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1、从2013年8月1日起,职工首次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暂以购房本金核定,不计算贷款利息,即系统中贷款本金按贷款合同贷款本金录入,贷款利息暂录入为0。待职工提完购房本金后,再申请提取贷款还款利息。利息可半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需提供原提取政策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已偿还的贷款还款清单或还款账户存折(存折中还款明细能分别列示每期还款本金和利息额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到经办网点申请,提取额为本次提供的已偿还贷款利息额,下次提取时本次及之前已提取的利息不能再提取。2、职工在2013年8月1日前已经以按揭购房条件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且可提取额度核定正确的,按原操作流程办理。故具体额度请待办理该业务时提交相关材料后再由前台业务受理人员核实后告知。附: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按揭购房提取流程如下: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可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需要提交的资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如二手房的必须提供房产证);2.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3.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注:如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6.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注:1.中心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于2013年9月26日上线,该功能上线后中心所有提取业务均由银行网点受理,职工(包括集中封存部和单位名下的职工)符合购买房自住条件申请提取时,持以上所述资料到银行前台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上报中心后台审批,中心审批通过即可将资金转账至职工本人指定储蓄账户。 2.所购房产未提取过,即首次提取的,提供所有资料原件与复印件。2013年9月26日前提取过,之后没再提取的(即资料未经过我中心系统扫描过的),提供所有资料原件(无需复印件)。 3.以偿还贷款本息申请提取的,还需签署《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4.2013年9月26日后已提取过的(即资料已经过我中心系统扫描过):广州市内房产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在网点办理(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提取,无需再到网点办理);广州市外房产的,提供所有资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到前台办理,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 5. 职工提取资料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银行转账账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所有提取材料原件与变更帐号复印件重新办理。 6.2013年8月1日前职工已以购房条件办理了提取手续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原操作方法计算;2013年8月1日后首次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核定按《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7.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产权人配偶首次提取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之后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每次提取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8. 职工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 9.“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温馨提示: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 4.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 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