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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度的问题

请问如A、B两人为夫妻,A有缴住房公积金,而B则未缴住房公积金,现在购得房产的《房产证》是A、B两人各持一本,两本《房产证》的所有份额上都写是“共同共有”,这种情形是否属于无明确划分产权的情形?即A或B任一方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则无需划分个人可提取额度,由有缴存的A按房产购入价格全额提取。
ask3495077475|2016-03-23 07:5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399505298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根据《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8月1日后,职工首次办理提取时,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为夫妻关系的,房屋(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金额无需划分,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若其中一方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也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操作。例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只有A、B两人,且两人为夫妻,房 展开
2016-03-23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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