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购房合同名字是配偶而且可以异地提取公积金吗

本人是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广西区的业务经理,今年3月份登记,但是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是2015年11月、名字是配偶的,本人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如果可以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ask4045882941|2016-03-17 07:5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662598471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详阅以下注:7】。若您是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房屋的可提取额度。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 展开
2016-03-18 14:59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