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依据建金管[2006]52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对“在职职工”的范围阐述,港、澳、台人员暂不符合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范围。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25部门印发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人社部发〔2012〕53号)。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 展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依据建金管[2006]52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对“在职职工”的范围阐述,港、澳、台人员暂不符合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范围。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25部门印发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人社部发〔2012〕53号)。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工作地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该地区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转移手续。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办理开户、提取、转移等业务时,请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护照作为合法身份证件,其他规定同中国境内在职职工。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关于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可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关于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可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充通知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