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变更后提取
本人情况:原有两套房,两套都有贷款,其中一套作为公积金提取资料,之前公积金一直提取顺利。2015年12月把作为资料的房卖掉了,现想用另外一套房继续办理公积金提取。另一套房之前也一直在还贷,2013年由于房子装修需用钱,于是把房子还清贷款后作为抵押重新贷款,现每月还贷。问:现在我还能提取公积金吗?依据是什么?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若您是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房屋的可提取额度。若从未在上述 展开
2016-02-01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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