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申请共产房婚后对方名下有房,是否属于清退范围的问题
您好!请问我现在已符合申请北京公有产权房的基本条件,以个人申请共有产权房,如果将来结婚了,但对方在结婚之前名下有商品房,那我需要清退共有产权房吗?还是说和公租房一样,距家超过十公里(实际过程中两人可能为上班都得租房)也可以不在清退范围呢?还是说要一刀切呢?也请定制政策时能充分考虑这类情况。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照第一款规定确定。
2022-09-13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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