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问题
市住建委领导:您好,根据《北京市住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包从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业主名册等资料,请问业主名册是否应包含业主联系方式?此外,《北京市住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是否适用于纯商业性质的楼宇(楼宇内均为商铺)召开业主大会?谢谢!
其他答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关于业主名册,没有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到业主联系方式,应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协调。纯商业性楼宇可参照《北京市住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成立业主大会。
2022-09-02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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