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管会的职责疑问
在《北京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里明确,物管会有多个职责,其中有两条:(三)组织业主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确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与解聘的物业服务人进行交接;(四)组织业主决定共用部分的经营方式,拟定共有部分、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我想问的问题是,这两... 展开
其他答案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选聘物业服务人与决定共用部分的经营方式可以在一次业主大会会议上表决。未经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擅自对共用共用部分经营的属违规行为。
2022-07-26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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