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费用因为疫情的延期费用
各位领导,京建发【2020】55号文、〔2022〕176号、印发了关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有下列规定——【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增加现场管理人员投入、因顺延工期发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等,由发承包双方办理同期记录并签证,据实核算】。请问造价咨询合同是否可以参照执行?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回复:您好:我委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解释,《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22〕176号)是在《关于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20〕55号)的基础上,着力于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依法妥善处理受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影响的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问题,健全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工程造价和工期 展开
2022-06-30 14:59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