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市人力社保局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依据人社部《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3个月的函》(人社失业司便函〔2021〕116号):(一)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1.2021年1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失业保险金享受期至2021年11月止)的失业人员,未重新就业处于失业状态的;2.2021年1月至12月,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 展开
2022-06-16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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