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为单位10万收入划分不合理
本人36周岁,已婚,有独子,收入不高,大约家庭年收入十二三万左右,这个收入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也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更不要说购房了。三年前通过申请住上了心仪已久的公租房。单就在本周初,接到了街道的电话,说我们的收入可能超出十万的标准,会取消我们继续居住的资格。我认为,年收入十万的门槛设置过低,应该与时俱进,哪怕是提升至十五万也... 展开
其他答案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3]15号)第十六条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但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他处住房的,可申请继续承租住房,经市或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后,应按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标准交纳房屋租金。详情请咨询户口所在区住建委(房管局)。
2021-12-15 14:51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