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变更
我家有丰台区定安西里5号楼一套直管公房,原承租人田展春已去世,子女均不在此户籍里同户籍只有赵莹(田展春外孙女)一人,现家庭变更新承租人,但是京建206号文中,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这一条,如何界定不明确,老人生前并未在此房屋居住。还有同户籍这一条就可以直接将房屋变更新承租人,也对原承租人子女也不合理,针对隔辈变更存在很大漏洞... 展开
其他答案
这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2017年6月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7〕206号)第一条规定,我市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原承租人迁出本市或死亡,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符合承租条件的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的,可按原承租面积继续承租。我市承租人变更按上述政策文件办 展开
2021-09-15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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