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的问询
您好,根据8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出的公告,离婚前达到限购套数的夫妻二人,在离婚后三年内均不得购房。请问以下情形是否有购房资格:夫妻双方各持有一套房办理了离婚。之后,一方找到新的伴侣,而这位新的伴侣也是双方各持一套房离婚的,在离婚后才卖掉房子,那么这样的两人组成新家庭,请问新家庭可以有购房资格吗?是否受到三年的限制?
其他答案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结婚组成新的家庭如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可以在京购房,但需要强调的是:新购住房应为夫妻双方共同签约或由新配偶单独签约。
2021-08-23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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