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影响购房资格
20年11开始由税务局代收社保,起初扣费正常,直到21年2月的社保开始就出现了问题,没有正常扣款,导致2、3、4月的补缴,期间还在税务大厅咨询和办理了相关的手续,5、6月份又正常,7月的又出现了不扣款的情况,我现在已经累计补缴了4个月了,按照现在的规定,我已经没有了购房资格。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并不是公司不交导致的
其他答案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如果是因为税务系统原因造成的代扣款未成功社保补缴,税务部门向社保部门发函说明此原因,社保部门认可后,会认定社保为正常缴纳。具体解决办法请向税务或社保部门咨询。
2021-08-16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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