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经营短租住房”新规定的意见
我祖父留有一处四合院,位于西城区(老宣武区)大栅栏街道,属于我父辈几人共同拥有的房产,现在一直由我负责这个四合院部分房间的出租管理。我积累了10多年的长租房和3年多的日租房(民宿)出租管理经验。多年的经验总结是:依托胡同资源及四合院文化做“精品民宿(日租房)”,对于妥善保护老北京四合院、有效降低老城区人口密度、整治胡同环境的... 展开
其他答案
这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为坚决贯彻中央“房住不炒”“租购并举”等住房制度,维护首都社会安定和谐,保障居住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针对利用居住小区房屋经营短租带来的治安、扰民等问题,依据《民法典》《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恐怖主义法》等上位法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市文旅局四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并于2020 展开
2021-03-15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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