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过户流程> 问题详情

婚前房产卖房时为什么还要配偶签字?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基本上明确了,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实际过户上,有关部门仍然要求配偶签字同意出售才行?不知道这个规定是不是有违婚姻法?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实际遵照婚姻法的精神修改有关不合理的规定。
ask6375888206|2019-06-16 07:5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761040198

这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首先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充分会考虑您的建议。
2019-06-27 14:5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