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未成年人以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参加过经适房的申请
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未成年人以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参加过经适房的申请,成年以后能否再次申请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府发布的保障性住房资格。请出相关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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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按照京政发【2007】27号文规定,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待家庭成员组建新家庭后可按京住审【2015】34号文的规定:已配售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因家庭人员数量和结构变化,涉及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的,按照以下原则处 展开
2019-04-18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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