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第二十一条,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变化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家庭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意见。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有 展开
2019-05-20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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