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美丽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故意拖欠支付业主房租
本人于5月3日与北京美丽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易鸿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并于当日交房,合同中白纸黑字写明美丽屋公司于2019年2月10日将房租11100元打入本人账户。可美丽屋直到2月14日才打款,期间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故意拖延4日,但又未达到拖欠5日即可解约的条件,此行为纯属利用合同漏洞故意拖欠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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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您好,来信收悉。当事人可保存好具体证据材料,直接向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所在部门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住建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双方经济纠纷也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
2019-06-12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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