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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5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 展开
2019-03-06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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