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选房会未选定住房、申请人未参加选房会作何处理?
请问,在选房号段内的申请人,接到参加选房会的通知,却未到场参加选房,或到场参加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是如何处理的?申请人下次参加申购摇号是否受此影响?“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此条款是否和未选房的申请人无关呢?
其他答案
这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可以参加下次选房,选房后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2018-12-21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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