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负责共用设施的范围界定
与我家浴室地漏连接的位于楼下的下水管破裂,造成楼下卫生间顶部漏水,物业认为该排水管不属于共有设施,应有我来承担维修。而据《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住宅的排水应属于公共维修基金范围。我想问,漏水的排水管是否应按此执行,归物业维修?是否适用本标准?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问题请拨打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55597326,55597332进行咨询。如果该排水管属于共用设施设备,可按照《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申请使用。
2019-01-07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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