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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原则,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建设、配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请您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咨询。
2018-09-07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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