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据广州政务回复:您好。 关于您咨询居住证签注的问题,根据职能部门提供资料现回复如下: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续期手续的,按照居住证签注手续要求,提供签注所需材 展开
2019-02-15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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