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如果夫妻在婚前有个人投资行为,而在婚后有所收益,那么这种受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房子征收得到补偿款是否属于收益?不是。你的老房子在婚后一直居住、使用,并没有对老房子进一步投资,也没有通过老房子谋利。老房子被征收换来补偿款,房屋随之增值,这种增值是一种自然增值,并不是人为经营、投资的结果。因此,补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就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与你现在的丈夫没有任何关系。 展开
2023-03-20 10: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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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婚前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征收补偿款也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是,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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