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条件”规定:(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 **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算不算超出了“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的这条规 展开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条件”规定:(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 **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算不算超出了“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的这条规定呢?另外,假如5年内把之前交待过的申请人的名下房产赠与其他人,又算不算是违反了“(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