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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写字楼的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协议,即业主每年固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其余管理事务全权?

托某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让某物业管理企业自负盈亏。而某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多获取盈利,只要谁出的租金高,就将业主的房子出租给谁。请问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wb725007007|2013-08-26 13: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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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做法是正确的,因为签了自负盈亏的协议,利润最大化都是每个公司追求的目标,所以将房子出租给租金高的,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
2013-09-07 11: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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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将物业的使用权.管理权交与物业公司管理并收取一定的费用.符合法律的民事行为.而作为物业公司按照市场需求.价高者的原则出租该物业.同样符合市场规律.做法也属正常和正确
2013-09-06 14:18
来自北京市

yanglan_12

我认为该做法是正确的,因为签了自负盈亏的协议,物业公司追还应利润最大化。
2013-08-26 13:40
来自北京市

放肆coco

该做法是正确的,因为签了自负盈亏的协议,利润最大化都是每个公司追求的目标,所以将房子出租给租金高的,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
2013-08-26 13: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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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将物业的使用权.管理权交与物业公司管理并收取一定的费用.符合法律的民事行为.而作为物业公司按照市场需求.价高者的原则出租该物业.同样符合市场规律.做法也属正常和正确
2013-08-26 13: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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