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结婚七年半,有一女儿,婚前有一套老房子,现在还在居住,...
我跟我老公结婚七年半,有一女儿,婚前有一套老房子,现在还在居住,婚后又购买了一套房子,未居住,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姓名,有贷款未付清,银行存款写的是我的户头,现在男方提出由于性格不和提出离婚,我不想离,期间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请问我可以争取得到什么,可以向他索要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吗
其他答案
损失费之类的,有法院根据你的理由判。婚姻法判离婚只有一个条件,就是有否感情基础,因此你不想离的话,就不能说对方不好,找其他理由,如出轨,家暴等,可以争取更多利益,婚后的房子算共有财产,婚前的,7年半的房贷算共有财产。还有小孩抚养费。银行存折也是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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