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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在我哥婚前给他买了房,房产证上只有我哥的名字,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现在因为女方不肯赡养我父母,要求离婚,要求赔偿35万,这个要求合理吗?房子会被分割吗?我父母能不能把房子拿回来?女方没有固定工作,两岁的孩子会被判给谁?
黎小裕|2012-05-18 08:0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SM男孩天空

房产证发证时间在结婚证时间之前,算个人财产。离婚只有财产分割(包括负债),抚养费分配,不存在赔偿。小孩的抚养权要通过协商,协商不成,就会判给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
2012-05-18 08:29
来自北京市

半个半仙

如果要求离婚,新婚姻法出台,婚前买房男方出资的,一律不算入共同财产,但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的,按照还款年龄以及月供数额来分配比例补偿。意思是说;如果房子市场价不高的情况下,她赔偿不到35万,其次孩子母亲有优先监护权。男方也出资赡养费。 只要是离婚,就好比男人事业破产一样的失败,所以赔偿肯定是少不了的。所以尽可能的情况下不提倡离婚,实属无奈也只能去分割财产,孩子,等等··建议您找律师一问你就知道 展开
2012-05-18 08: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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