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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前,买房的首付男方付,房子是70年产权,分期十年还清,婚后共同还贷,可男方写父亲的名字,

当发生离婚时,女方是否享有财产分割还是部分补偿?
张张4|2013-08-27 14:3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黄珊珊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你好,双方可以以书面的形式约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好进行公证
2013-08-28 14:03
来自北京市

王宁a123

您这种情况可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 展开
2013-08-27 14:41
来自北京市

团见团见

您这种情况可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 展开
2013-08-27 14:41
来自北京市

beyond爱好者

同意楼上的观点,没写你的名字最好是先去公证一下再帮忙还贷
2013-08-27 14:41
来自北京市

记忆出口

你好,双方可以以书面的形式约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好进行公证
2013-08-27 14: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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