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和棚改办签订了一个没有安置时间和安置房价格的协议,当时给了两年的租房补贴自己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我在2017年和棚改办签订了一个没有安置时间和安置房价格的协议,当时给了两年的租房补贴,拆迁款是2200元每平方,其它楼层房价是2500元左右。可是隔了五年到今年才把安置房盖好,最低的房价是4500元,而且规定一个星期购买。如果不买就取消安置房购买资格。请问他们这种规定属不属于霸王条款,能不能取消掉,自己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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