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硚口崇仁路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说是公房,我们到沿河大道月湖桥旁边那个房管所过户
只给我了们一个〈武汉市公有房屋住宅租约〉只有一个这个本本,请问是这样的吗,那这个房屋是不是所有权就是我的了呢,如果很多年以后拆迁,是不是也要给我补尝呢,是怎么补尝的?我们现在还要每个月向房管所交几十块钱的租金,那房管所不会过一段时间把房子收回去吧,我买这房子花了几十万呢,烦请专业人事给我讲讲武汉公房的一些知识,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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