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其他> 问题详情

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是什么

lemontree20|2022-06-28 09:0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011788641

经济适用房的转让、抵押等都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而且必须经过严格审核,这样才可以保障您的权益。如果在北京买房子的话,那么就要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详细询问了。
2022-06-28 14:35
来自北京市

ask5981846690

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1、北市规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2、北市规定,3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8万元,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希望能帮到你。
2022-06-28 14:05
来自北京市

ask2603709853

您好,根据北京现有的限购政策来看,新购房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北京已婚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限购1套住房;2、通州区无自有产权住房;3、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4、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近3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5、个人所得税缴纳流程:①由原先经济适用住房的所在地同级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申请材料。②由原先经济适用住 展开
2022-06-28 13:35
来自北京市

ask8323246598

你好,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5年以上的非农业人员;经济适用房是低收入家庭或限价商品住房面积较低的家庭。
2022-06-28 13:05
来自北京市

ask1543412605

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1、北京市规定,3人及以下家庭申请限价房的,要求申请人取得本市户口,家庭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57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及以下。2、租住的公有住房计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因此与父母在一起生活,离异后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3、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公有住房计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因此与爱人不能申请。
2022-06-28 12:35
来自北京市

ask1422983485

你好。根据最新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022-06-28 12:05
来自北京市

ask4251369345

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1.北京市已婚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具有本市户籍;2.单身(含离异或者丧偶)带未成年子女的优质住房购房补贴和购房补贴3.拥有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4.已经在本市规定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5.持有本市《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优惠政策优惠政策的家庭。(1)无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 展开
2022-06-28 11:35
来自北京市

ask955094195

根据我国最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了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住房使用面积标准和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对于经济适用房家庭的相关部门具体的规定:1)具有本市城镇户口2)家庭无房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3)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2.家庭无房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 展开
2022-06-28 11:05
来自北京市

ask9032358336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产权70年限,是一个小区,所谓的商品房产权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
2022-06-28 10:35
来自北京市

ask2621068482

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 展开
2022-06-28 10:0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