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组合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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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组合贷款的条件是:(1)、已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时,应准备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配偶均需提供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2)、个人征信表(单位开具的《北京市临时录);(3)、个人信用报告书;(4)、个人信用评估报告;(5)、个人征信报告、抵押物产权证明(用于质押和质押财产共有者的书面文件);(6)、与售房单位签定的购房合同、协议及首付款发 展开
2022-06-26 15: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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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所拥有的居民;(2)申请时在公安机关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法律效力;(4)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6)申请人参加本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7)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8)共同申请人仅拥有的独生子女且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 展开
一、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总收入的50%;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三、贷款利率原则上上不超过抵押物评估现值的70%。四、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银行网点领购《组合贷款申请书》及其填写完毕以后,报经有权面签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查;2、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合同;3、银行批准借款人向管理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并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4、审核通过后,借款申请人将贷款资料递交银行;5 展开
组合贷款的条件:(1)借款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已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购房贷款的证明文件;(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5)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6)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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