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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在计算的时候有什么依据

契税在计算的时候有什么依据
ask5311197830|2022-05-25 16: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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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111029585

房产契税的计税基础:(一)国有制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售卖、房产买卖,为交易量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予、房屋赠与,由征缴行政机关参考土地使用权售卖、房产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子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值。前述交易量价格显著小于市场价格而且无正当理由的,或是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子的价格的差值显著不科学而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缴行政机关参考市场价格核定。法律 展开
2022-05-28 17:31
来自北京市

ask2326790698

契税的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交易价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交易价格;
2022-05-27 18:34
来自北京市

ask4581119329

契税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房屋销售为交易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销售和房屋销售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和房屋交换是交换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价格的差额。前款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或者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核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契税 展开
2022-05-26 17:54
来自北京市

ask3781364813

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展开
2022-05-25 17: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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