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2月31日起,明确夫妻间房地产权属变更免契税。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均免征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 展开
2022-05-20 10:41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夫妻房屋土地所有权变更的契税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2月31日起明确夫妻房地产所有权变更免征契税。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中,房屋、土地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或另一方,或房屋、土地所有权属于夫妻,变更为一方,或房屋、土地所有权属于夫妻,双方同意,变更共同份额,免征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房屋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夫妻共同契税政策的通知》同时废止。《 展开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夫妻房屋土地所有权变更契税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2月31日起明确夫妻房地产所有权变更免征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所有权由夫妻双方变更为夫妻共同契税政策的通知》同时废止。
国家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协同下达《有关夫妻中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相关契税政策的通告》,决策自2013年12月31日起,确立夫妻间房产不动产属变更免房产契税。通告要求,在婚姻续存期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全部,变更为夫妻彼此共有或另一方全部的,或是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彼此共有,变更为在其中一方全部的,或是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彼此共有,双方承诺、变更共有市场份额的,均免征契税。《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