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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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1.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售所购住房的首期付款;2.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其他住房(包括购买独用住房)且租赁使用住房的,可按规定向承租方提出申请。
2022-05-14 11: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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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借款人必须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且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6)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享受首套住房贷款优惠的贷款利率。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须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40%);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 展开
(1),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一般购房贷款条件;(2),借款人必须是已领取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3),所购住房为现房;(4),借款人还清商业银行贷款后,再次购房,才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支取单位为职工编制的,由单位汇补缴在一起;2、职工到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个月可以从购买房屋的当月起支取公积金;3、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的,每个月可以从购房屋的当月起支取公积金。4、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异地购房,或已领取《厦门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后,可以按约定提取本人帐户内的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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