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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不是我对象名,结婚一年还完房贷,现过户在他名下,房本是单独所有,过户我未到场,属于共同财产吗

ask5849587933|2022-05-02 14: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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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011006843

离婚房产的认定为: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候一人一半,如果还有剩余贷款未偿还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市场价值提升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 展开
2022-05-02 15: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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