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我把您补充的问题也写下来,方便有类似问题的朋友查看,针对您这个问题,我觉得:男女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即解除了婚姻关系,任何一方购买的房产即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 展开
问题补充:!我把您补充的问题也写下来,方便有类似问题的朋友查看,针对您这个问题,我觉得:男女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即解除了婚姻关系,任何一方购买的房产即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