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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机关是土地管理机关和房地产管理机关,但房地产抵押登记可能有两个登记机关,在实践中会出现问题。对此,当事人同日在不同法定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视为同时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抵押登记部门没有规定的。
2021-11-12 12: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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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机关是土地管理机关和房产管理机关,但在房地产抵押登记上却可能出现两个登记机关,这在实践当中会出现问题。对此,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同时登记。如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抵押登记的部门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房产管理部门去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对此人民法院可以确认登记有效。
房地产管理机关是土地管理机关和房地产管理机关,但房地产抵押登记可能有两个登记机关,在实践中会出现问题。对此,当事人同日在不同法定部门登记抵押物的,视为同时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抵押登记部门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以确认登记有效。
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其中城市房地产的抵押登记部门,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规定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国执行的的是抵押登记有效制度,就是必须到房产登记部门作抵押登记抵押才有效,但我国房产部门只对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社,典当行,融资公司担保公司)作抵押登记,个人和企业拆借资金不予受理,所以说即使把房产证放在你处,抵押也无效。保险的就是过户到你名下,还钱过户回去。否则风险较大。
房产管理机关是土地管理机关和房产管理机关,但在房产抵押登记上却已经发生2个登记机关,这在实践活动之中会产生难题。对于此事,假如被告方同一天在不一样的法律规定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作与此同时登记。假如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质押登记的部门未作要求的。被告方还可以在土地管理部门或是房产管理部门去申请办理抵押物登记办理手续,对于此事人民检察院能够确定登记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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