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你说反映的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况:1、房屋还没有售出,产权还属于“房地产开发商”,那么物业公司的所作所为一般不会定义为【不妥行为】,因为物业公司是在为开发商服务,那么服务内容的种类和方法可以由物业公司来定。2、房屋已经卖掉,那么物业公司在没有得到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是违法行为,如果得到了产权人的同意则不违法。
2021-11-07 10: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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