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广州市购买住宅及商品房(含二手住宅)的,其购房人应当提供在广州市限购区域内五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在广东省市城镇户口。具体条例如下:(1)购买广州市区域内的本地居民家庭,可购买2套自住型商品住房;(2)在广州市区内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地居民家庭,暂停在广州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具体条例如下:(1)购买商品住宅的,在广州市范围内,不在限购范围内的 展开
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广州市购买住宅及商品房(含二手住宅)的,其购房人应当提供在广州市限购区域内五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在广东省市城镇户口。具体条例如下:(1)购买广州市区域内的本地居民家庭,可购买2套自住型商品住房;(2)在广州市区内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地居民家庭,暂停在广州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具体条例如下:(1)购买商品住宅的,在广州市范围内,不在限购范围内的(包括:增城、从化、增城市);(3)外地(非本地区域只能在增城市达到一定购房目标的除外);(4)本地居民家庭的在本市无住房且不能提供近期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家庭,在申请按揭贷款之日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5)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