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是不允许的,要大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除购房外现在正在执行的方法有 一:自建或翻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权批准部门的个人建房或翻建房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2)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展开
装修是不允许的,要大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除购房外现在正在执行的方法有 一:自建或翻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权批准部门的个人建房或翻建房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2)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首先由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上级部门批准集资建房文件(发展计划委的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职工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及预交购房定金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由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正式购房发票或房产证30日内,由单位统一办理补录手续 二:住房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经批准的房屋大修鉴定申请表(原件). 2)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建筑材料发票,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或封存通知书(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 3)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失业证或待业证. 5)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国、出境定居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因出国、出境定居,注销本市区户口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书或公证机构对遗嘱、遗赠、法定继承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卡》; 4)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