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共有产权人之一签了卖房居间合同,未提供其他人书面授权,合同是否有效?
二手房共有产权人之一甲签了卖房居间合同,另外3人未到场没有签字(分别为甲的父亲,母亲,儿子,父亲已去世),也无书面授权,合同上姓名为甲代签,但只填了他一人的证件号,是否有效?作为买方这种情况下能否否定合同要回定金?
其他答案
上海房地产置业顾问小姜为您解答疑惑!房子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三个人只有一个人签字的房屋居间买卖协议首先一个人是没有整套房子的处置权的,协议不成立但不能说是无效,如果卖方违约哪个产权人签字哪个产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如果说三个人共同共有,只要是有两个人签字且产权份额大于50%则签署的协议是成立且有效的。
2021-07-08 17: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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