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4、纳税人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可减免契税;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展开
2021-06-22 13: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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