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贷款时在南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缴存且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二)所
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自住住房已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并同意抵押。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
户籍为准)在南宁市辖区内居住的,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四)借款人为原
展开 (一)申请贷款时在南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缴存且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二)所
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自住住房已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并同意抵押。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
户籍为准)在南宁市辖区内居住的,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四)借款人为原
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
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作为共有人的配偶,且原贷款银行对借款人
提前还款无异议。 (五)经中心审批同意办理后,借款人
自筹资金把原
银行个人贷款一次性还清,并办理注销
房屋抵押手续。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