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且必须以买卖的形式办理。根据《城市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
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
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
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
展开 可以,且必须以买卖的形式办理。根据《城市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
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
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
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
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
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
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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