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1、购买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
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
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长春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3、购买具有完全
产权的私有住房(即
二手房)的,到长房
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第二步:审核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
购房合同、
首付款收据等材料
展开 第一步:申请1、购买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
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
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长春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3、购买具有完全
产权的私有住房(即
二手房)的,到长房
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第二步:审核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
购房合同、
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第四步:担保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
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
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
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2、购买有
产权证、
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
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
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
房屋他项权证;3、购买有
产权证、无
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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